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: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,具体内容如下:
项目名称 | 清华大学与美国天普大学合作举办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| ||
办学地址 |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| 法定代表人 | 邱勇 |
中外合作办学者 | 中方: 清华大学 | ||
外方: Temple University, USA(美国天普大学) | |||
办学层次和类别 |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| 学制 | 1.5年 |
每期招生人数 | 50人 | 招生起止年份 | 2011年—2021年 (每年1期) |
招生方式 | 自主招生(招生条件:报名人员须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,或获得中国律师资格,或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;英语水平为TOEFL89分以上(IBT),雅思6.5分以上,或参加天普大学每年5月份为申请者举办的英语水平考试。) | ||
开设专业或课程 | 法学 | ||
颁发证书 | 中方:无 | ||
外方:Master of Laws(法学硕士学位证书) | |||
审批机关 | 教育部 | ||
批准书编号 | MOE11US1A20030418O | ||
批准书有效期 | 2023年12月31日 | ||
备注 |
事项 | 变更前内容/变更内容 | 变更时间 | 审批机关 |
招生起止年份 | 2011年-2014年,2011年-2016年(每年1期)变更为2011年-2021年(每年1期) | 2016年10月 | 教育部 |
批准书有效期 | 由2018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3年12月31日 | 2016年10月 | 教育部 |
需要咨询联系:孙老师17637878575